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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科技学院建工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方案及实施细则

时间:2022-03-29   点击数: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为顺利做好我院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2022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将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学校采用统一的平台进行网络远程复试

二、招生学科专业及规模

我院2022年计划招收全日制土木工程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36人。

三、工作组织

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和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夏建中

副组长:邹宝平

纪检委员:黄扬飞

成员:杨建辉、叶良、边祖光、宋亚丽

四、复试工作

(一)时间安排

我院复试工作从328日正式开始,到4月底前完成。第一阶段为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安排在330日;第二阶段为调剂考生复试,具体时间见建工学院研究生教育相关栏目通知。

(二)确定复试人选

我院复试分数线根据教育部规定的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再进行调剂复试。复试差额比例为1:2,如调剂人数不足1:1.2,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通知复试。

1. 调剂基本条件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相关专业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2022年我校自划线成绩为总分降40分,单科各降10分。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2. 调剂程序

我院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我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我院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

按照学校要求,学院通过网上调剂系统,筛选并确定拟复试考生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批后向考生发复试通知,同时学院须公布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相关安排等信息。考生网上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后进入复试环节。二级学院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组织进行复试。

(三)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组织对复试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

1.学院要对所有复试考生进行心理素质线上测试,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考生必须通过网络远程复试系统提交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

2)初试准考证。

3)《浙江科技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4)学历证明资料

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应在20211030日之前颁发)、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

提前毕业的考生,即目前在校三年级学生,必须持有现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分证明原件,并注明该生在202291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两年或两年以上,即202091日前毕业的同等学力考生方具有复试资格。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专科毕业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大学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身份考生对待,须提供结业证书原件。

(5)其他资料

所有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退役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的扫描件。

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大学期间的学习成绩单。

6)对考生的复试资格需认真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其参加复试,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复试资格。今年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由技术平台提供方提供“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四)复试加分项目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我校将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我校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五)复试内容、形式及具体要求

复试是学校招生自主权的重要体现,坚持科学选拔、确保生源质量;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公开;坚持全面考核,客观评价,全程将进行录音录像。

今年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由学校选用统一的软件平台,针对网络远程复试,按照教育部要求实行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三随机工作机制。复试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综合面试:侧重点是为了更全面的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其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及科研能力等情况。

2.专业课测试:根据专业招生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对考生组织专业课线上面试,题型为问答简述题。

3.外语听力及口语面试:采用线上测试的方式。

以上3个环节考核成绩满分各为100分。

4.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复试中的专业课科目相同。加试的方式为线上测试,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体检:考生应在复试成绩公示后两周内向拟录取的学院提交近1个月内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单。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规定执行。

6.思想政治素质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等进一步核实。拟录取名单公示后两周内将《浙江科技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寄送给学院。审查表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考生总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综合面试×50%+专业课测试×3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20%;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不予录取。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七)应急处置。学院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处置硕士研究生复试中的突发事件。严格落实好各项防护和保障措施。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考生如网络卡顿退出,可以将考生设置为暂缓,之后再向考生发起面试邀请。如复试过程遇上系统性故障,经二级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在学院网站上提前公告,可另外安排复试时间。

(八)做好兜底支持保障。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要进行关心关爱,并进行技术兜底保障,根据考生申请积极协调并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九)复查工作。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心理测试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录取工作

考生通过二级学院组织的复试后,依据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每批考生分开排名录取。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学校研究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校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浙江省级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六、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工作

学校严格按照规定,将招生计划 、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和教育部研招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

七、监督工作

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确保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

电话:0571-85070519,邮箱:105028@zust.edu.cn


浙江科技学院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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