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公告通知
位置: 首页 > 研究生教育 > 公告通知 > 正文

浙江科技学院建工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时间:2020-05-13   点击数: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为顺利做好我院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浙江省的疫情防控情况和学校要求,我院采用学校选用的统一的平台(研招网,钉钉平台作为替补)进行线上复试,原专业课测试(笔试)调整为线上专业课面试的方式。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更加强化复试综合考核,注重对考生科研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的考查。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严明招生纪律,深化信息公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招生录取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二、招生学科专业及规模

我院2020年计划招收全日制土木工程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27人,其中岩土工程、结构工程和桥梁与隧道工程方向共23人,市政工程方向4人。如某个方向录取人数不足,由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各方向招生人数可进行调整。

三、工作组织

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和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罗战友、杨建辉

副组长:童芸芸

纪检委员:王斌

成员:汪华、夏建中、程泽海、叶良、宋亚丽

四、复试工作

(一)时间安排

我院复试工作从510日正式开始,到6月底前完成。第一阶段为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安排在515日;第二阶段为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安排在520日以后(具体时间见建工学院研究生教育相关栏目通知)

(二)确定复试人选

我院复试分数线根据教育部规定的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复试差额比例为1:1.21:2之间。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再进行调剂复试。如调剂人数充足,调剂差额在1:1.2-1:2之间,不超过1:2,当调剂人数不足1:1.2,具体参加复试调剂学生人数由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1.调剂基本条件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相关专业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2.调剂程序

我院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我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我院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

按照学校要求,学院通过网上调剂系统,筛选并确定拟复试考生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批后向考生发复试通知,同时学院须公布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相关安排等信息。考生网上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后进入复试环节。二级学院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组织进行复试。

(三)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组织对复试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主要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考生必须通过系统提交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

2.《浙江科技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治工作)部门加盖印章。

3.学历证明资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2)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应在20191030日之前颁发)、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

3)提前毕业的考生,即目前在校三年级学生,必须持有现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分证明原件,并注明该生在202091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

4)同等学力考生必须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两年或两年以上,即201891日前毕业的同等学力考生方具有复试资格。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专科毕业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大学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身份考生对待,须提供结业证书。

4.其他资料

1)考生签订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2)大学期间的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

5. 我院将对考生的复试资格进行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其参加复试,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复试资格。今年采用线上复试,由技术平台提供方提供“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四)复试加分项目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我校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五)复试内容、形式及具体要求

复试是学校招生自主权的重要体现,坚持科学选拔、确保生源质量;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公开;坚持全面考核,客观评价,全程将进行录音录像。

针对疫情防控的要求,今年采取线上复试形式,我院将采用学校选用的统一的软件平台(研招网,钉钉平台作为替补)。针对线上复试,按照教育部要求“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面试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复试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综合面试:侧重点是为了更全面的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其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及科研能力等情况。

1)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面试前由系统自动生成考生面试序号。

3)面试过程应有详细记录,并由专家复试小组成员当场分别为每位考生打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面试时复试小组秘书须认真填写《浙江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记录表》。

4)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语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5)规范面试组织秩序管理,面试时专家复试小组成员不得将手机带入,不得随意进出复试场所。

2.专业课测试:根据专业招生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对考生组织专业课线上面试。题型包括:名词解释题、问答简述题等。面试时间为15分钟。

3.外语听力及口语面试:采用线上面试的方式。题型包括:词汇翻译题、问答简述题等。面试时间为10分钟。

以上3个环节考核成绩满分各为100分。

4.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复试中的专业课笔试科目相同。加试的方式为线上面试,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体检:考生在拟录取后须提交近1个月内二级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单。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规定执行。

6.思想政治素质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等进一步核实。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考生总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综合面试×50%+专业课测试×3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20%;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七)应急处置。线上复试过程中,考生如网络卡顿退出,可以将考生设置为暂缓,之后再向考生发起面试邀请。如复试过程遇上系统性故障,经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在学院网站上提前公告,可另外安排复试时间。

(八)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学院将根据考生申请,积极协调并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进行技术兜底保障,具体方案由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讨论决定。

(九)复查工作。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我院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心理测试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录取工作

考生通过二级学院组织的复试后,依据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每批考生分开排名录取。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学校研究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校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浙江省级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六、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工作

学校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健全研究生招生录取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要求,严格按照规定,将招生计划 、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和教育部“研招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

七、监督工作

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确保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

电话:0571-85070519,邮箱:105028@zust.edu.cn



浙江科技学院建工学院

2020512


版权所有 © 浙江科技大学  JGXY@zust.edu.cn 浙ICP备11051284号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10616号

地址:浙江 · 杭州市留和路318号 邮编:31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