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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时间:2022-04-18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工作,实现学生档案管理标化、规范化、科学化,不断提高学生档案管理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学生档案在学生教育、管理与就业工作中的作用,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学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院实际,针对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档案管理严格遵守《浙江科技学院学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如本办法未及之处参照《浙江科技学院学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二条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档案实施终身责任制。涉及档案转接工作的,接手人并承担后续责任。

第三条 年级辅导员有责任妥善完成分管年级的档案管理工作,因工作变动离开岗位的需做好档案转接工作,毕业班辅导员对毕业班已寄送档案实行责任到底制度,对于退回档案需及时收取并再次及时投递或归档。

第四条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历史档案管理设AB岗位,AB岗位工作人员需认真履行历史遗留档案的管理工作,并及时及时解决档案查找及补充问题,具体分工如下:

档案A岗:

1、统筹协调学院档案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2、建立并及时更新学院学院学生档案库;

3、做好历史遗留档案的归档与整理工作;

4、协助学院档案查找工作。

档案B岗:

1、协助学院学生档案巡查工作;

2、负责对接校档案馆,完成毕业生档案补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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